一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1.招聘岗位:专任教师(详见)
2.需求专业:详见附件1
3.招聘条件:
①身心健康、品学兼优、形象端正、综合素质良好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;具备创新意识、敬业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,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、学术研究能力和宽阔的学术视野。
②截止2020年7月15日,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(1992年7月15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5年7月15日后出生)。高层次人才不受此限制。
③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,能进行国际学术交流。
二、注意事项
毕业生应聘我院工作岗位,初步通过网上应聘信息审查后,我院会联系毕业生完成以下程序:
1.毕业生向学院提交《长安大学选留毕业生应聘须知及相关表格》,并按要求附上相关材料。
2.考察材料通过后,由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学院联合组织面试试讲。
3.面试合格后,安排通过人员体检。
4.毕业生持体检合格单和就业协议书(国内毕业生在所在院校领取,博士后人员和国(境)外毕业生在人事处领取),与学院、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。
办理报到手续
1.硕士毕业生:签订就业协议后半年内,持本科、研究生教育的毕业证、学位证(国(境)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和派遣证(国(境)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《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》)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。
2.博士毕业生:签订就业协议后半年内,持本科、研究生教育的毕业证、学位证(或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学位公示证明,国(境)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和派遣证(国(境)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《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》)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。
毕业生必须持有上述规定的所有证件方可报到,缺少证件或持其他任何证件、证明,人事处均不予办理报到手续。
入校后,需在应聘岗位工作满4-5年,方可申请岗位调动。
对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,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,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,对已受聘人员,一经查实,解除人事和聘用关系,予以清退。
三、招聘方式
请登录注册填写应聘信息。
如有疑问,咨询建筑学院办公室:029-82337241。
附件1.长安大学建筑学院2020年毕业生需求计划表
单位 | 需求专业 | 需求计划 | 备注 | |
博士 | 博士/硕士 | |||
建筑学院 | 建筑学 | 1 |
|
|
建筑学(建筑技术方向) |
|
| ||
城乡规划 | 1 | 1 |
| |
风景园林 | 1 | 1 |
| |
小计 | 3 | 2 |
|